以下是翁诗杰夫妇涉及欺诈英伦眼镜集团老板拿督陈师杰,前任青运总会长涂鸿棠及前任青运署理总会长许美 智而被起诉的真相,整个过程暴露了翁诗杰是幕后策划人和贪得无厌的丑恶面目,再一次证明他滥用权位,假公济私,是一位忘恩负义的伪君子。文中提及事项和过 程绝无捏造或虚构,完全以事实和法庭诉讼文件为根据 (Court Ref: Originating Petition No. D5-26-69-2000 & D5-26-32-2001, both in KL High Court)。
Axismatics有限公司成立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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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督陈师杰是我国著名的英伦眼镜集团董事经 理,为了培训更多合格的眼镜人才,他在吉隆坡成立了一所眼镜学院。他不仅是我国连锁眼镜店的先驱,也是一位眼光独到、年轻有为的企业家,他之所以成立眼镜 学院是要通过该学院提供受国际承认的学位,同时他深信这是有利可图的投资,因为我国和东南亚各国对眼镜人才求之若渴。
陈师杰找来了Dr. Wong Fong Tong(以下称黄博士)负责这项业务,因为后者在成立和管理学院方面拥有经验和专才。在经过数次的谈商后,黄博士估计需要约马币250万的营运资金。除 了营运资金外,陈师杰也准备提供学院的地点和发出奖学金予英伦眼镜集团的年轻员工。为了回报黄博士所作出的努力,陈师杰答应将眼镜学院的一部分股权免费送 给黄博士和提供营运资金。因此,Axismatics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以管理这所学院。
翁诗杰以土著名义持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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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陈师杰跟他的几位老友包括前任青运总会长涂鸿棠,署理总会长许美智和翁诗杰三人谈起创办眼镜学院的事情,他们三人知道后都表示有兴趣要参股。当时翁诗杰仍是马青总秘书和下议院副议长。
翁 诗杰向陈师杰提出建议,为了长远之计最好能让土著信托人持有公司的30%股权,以方便日后行事。他也向陈师杰表示本身有意参股,并承诺将协助向有关当局获 取有关的准证和批准。翁诗杰提出参股30%的要求,并向陈师杰建议以土著名义持有该股权,他也承诺将协助解决土著股权的问题。
虽然翁诗杰狮子开大 口,提出过份的要求,陈师杰最终同意这项要求,惟条件是有关公司的管理和决策由黄博士和陈师杰负责。过后,翁诗杰安排一家100%的土著信托公司—— Dragoner Heritage Sdn. Bhd持有Axismatics有限公司的30%股权。涂鸿棠和许美智两人分别出资认购10%的股权,即个别拿出马币25万令吉资金,陈师杰则拿出马币 200万令吉资金,而翁诗杰不必出一分钱便获得分配30%股权。这家新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黄博士Dr. Wong Fong Tong 20%
涂鸿棠Thor Hong Tong 10%
许美智Koh Mui Tee 10%
拿督陈师杰Dato Chin See Keat 30%
土著伙伴(翁诗杰)30%
翁诗杰董事酬 劳每月一万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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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了陈师杰、黄博士、涂鸿棠和许美智外,翁诗杰也受委为公司董事,因为翁诗杰向陈师杰宣称让他担任董事,该公司与有关当局之间的问题将可以轻易获得解决。在 翁诗杰要求下,陈师杰支付每月1万2千令吉的董事酬劳予翁诗杰。对一家新公司来说,这笔酬劳是非常高的,不过,翁诗杰表示,他需要这笔酬劳来“疏通”有关 当局。
为了扩充眼镜学院市场和广告业务需要,公司在1999中旬必须注入更多资金,陈师杰承担翁诗杰和黄博士注入新资金的份额,涂鸿棠和许美智也 同意这项注资行动,不过当时涂鸿棠手头有点紧,陈师杰同意以贷款方式先替涂氏注资。与此同时,黄博士向陈师杰表示需要一位助手协助推动业务,翁诗杰便建议 由他的一名亲人Tan In Fong当助手,这项建议获得黄博士的大力赞同,陈师杰只好接纳。
翁诗杰拿钱不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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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大选后,翁诗杰 受委为副部长,不能再担任公司董事职位,结果他委任其太Chooi Yoke Chun接替,翁诗杰也向陈师杰提出建议,分配多一些股权和更多的花红予黄博士,因为后者的表现良好。翁诗杰也提出建议,陈师杰将本身所持有的股权分配一 些予其亲人Tan In Fong作为奖励。由于当时翁诗杰已当上副部长,有权有势,陈师杰唯有同意其建议。
接着,陈师杰召集一项会议,在会上涂鸿棠本身同意将其持有的股权中割让出3%作为摊还予陈世杰的注资贷款,其中2%股权转送给黄博士,另外的1%股权转送给Tan In Fong。
公司股权重组后结构如下:
黄博士22% 涂鸿棠7%
许美智10% 拿督陈师杰30%
土著伙伴(翁诗杰)30% Tan In Fong1%
经 过数个月凌厉的市场和广告宣传下,眼镜学院获得良好的反应,在1999年杪时公司的盈利已达到25万令吉,如果不是翁诗杰夫妇在同一年向公司索取各种的开 支费用高达30万令吉,肯定的公司盈利会更高。翁诗杰夫妇这种贪得无厌的做法令陈师杰开始感到吃不消,尤其是翁诗杰完全没有尽一点责任,搞到陈师杰必须亲 自处理与政府部门有关的事务。陈师杰终于明白翁诗杰讲一套,做一套,表现差劲。
勾结洪细弟投资中国地下娱乐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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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诗杰的太太于2000年 七月间召开一项非正式董事会议,出席者包括她本人,陈师杰、黄博士、涂鸿棠和许美智。在会上,翁诗杰太太提出要到海南岛投资地下娱乐事业。据她告知董事 会,她与著名商人拿督洪细弟已到过海南岛实地考察,在当地有几项投资值得探讨,公司不应错失良机。尽管在海南岛的地下娱乐事业是由私会党控制,但是翁诗杰 太太保证拥有强大私会党靠山的拿督洪细弟能搞掂一切,她也在会上要公司替她支付到海南岛考察的全部费用。
除了黄博士外,其他参与这项董事会议的股东都不认同翁诗杰太太的投资建议,因为他们不想涉及不正当的生意。他们指出,这项投资已违反公司的营业方针,陈师杰对翁诗杰太太会提出该项投资建议感到吃惊,尤其是黄博士竟然表示支持这项建议。
召开特大罢免原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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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 天后,公司秘书发出通知书予所有股东,公司将召开一项紧急的股东特别大会。这项特大是由黄博士以股东所份要求召开,会议议程是解散原有的董事部,同时只委 任黄博士和Tan In Fong为董事。换言之,陈师杰、涂鸿棠和许美智三人将被革除董事职。陈世杰在接到会议通知书后感到震惊万分,他马上联络黄博士欲了解真相,后者表示无可 奉告,要他在特大见面。陈师杰对黄博士这种嚣张的态度感到失望不已。他试图联络翁诗杰夫妇,但两人都避而不见,翁诗杰甚至不敢接听陈师杰打去其部门的电 话。
最后,陈师杰决定联络涂鸿棠和许美智开三人紧急会议,并决定通过律师致函公司秘书要求展延特大。他们也致函全体董事提醒他们有关这项联营的原本合同内容,他们也一再尝试联络翁诗杰夫妇,惟不得要领。
陈 师杰等三人要求展延特大不受理会,特大如期召开,出席者包括Mazlina Ali(代表翁诗杰控制的土著公司Dragoner Heritage Sdn. Bhd.)、黄博士、Tan In Fong、陈师杰、涂鸿棠和许美智。在会议表决前,陈师杰提出根据原本签署的合同他是持有控制权的股东,黄博士认同此点,但是黄博士声称他们已经持有大多 数股权,黄博士联合Mazlina Ali和Tan In fong以持有公司53%的多数股权而通过特大的提案,罢免陈师杰、涂鸿棠和许美智三人的董事职。
特大刚过不久,新的董事部通过重新委任翁诗杰的太太为董事,而黄博士本身则不再担任董事,但仍保留公司的首席营运员职(Chief Operating Officer)。公司所有支票只准由翁诗杰太太一人签署。
过后,陈师杰等三人尝试获取公司成员注册资料,董事注册和会议记录等皆被拒绝,由陈师杰一手创办的公司和其股票最终却被翁诗杰夫妇骑 劫,结果他最终决定通过法律程序起诉串谋干下有关勾当者,包括翁诗杰夫妇和黄博士在内,以免公司内高达450万令吉的资金被滥用殆尽。
陈 师杰、涂鸿棠和许美智三人已联合采取法律行动起诉翁诗杰拥有的土著公司Dragoner Heritage Sdn. Bhd.,翁诗杰太太Datin Chooi、 Tan In Fong和黄博士,他们要求法庭宣判公司特大通过的提案无效,目前此案已交由吉隆坡高等法庭Commercial 3庭审讯。
翁诗杰太太领月薪三万五千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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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陈师杰接获另一项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书,这回是要通过把翁诗杰太太的月薪提高至3万5千令吉,显然这是一项要把公司资金耗光的预谋,为了阻止这项提案被通过,陈师杰已再次入禀法庭,此案正交由吉隆坡高等法庭Commercial 5庭审讯。
陈师杰要求法庭宣判特大通过的提案无效,同时要求发出限制令予公司董事和立即解散整家公司,以取回他投资于该公司的资金。他目前正在考虑向警方投报此事,并向首相和政府领袖提出申诉,以揭穿翁诗杰的真面目。
2006年,翁诗杰见陈师杰欲采取法律行动对付他,答允付还一百八十万令吉作为庭外和解的条件,以免整个丑事曝光。
了解这起事件的真相后,您将明白平时满口仁义道德、正义凛然的翁诗杰,是一个最虚伪和不择手段的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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